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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带薪在岗实训+创业》方案

   2016-04-19 86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创新扶贫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创新扶贫举措,将精准脱贫工作与拉面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我县更多的贫困对象从事发展拉面经济,增加收入,加快脱贫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及省、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整体脱贫的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劳动力技能为重点,改变以往短期培训变为到输入地在岗实训,以全国拉面店为载体,推广“带薪在岗实训+创业”模式,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以下简称贫困对象)从“跑堂”实训成“拉面匠”,帮助贫困对象掌握一技之长,再扶持成“拉面老板”,促进拉面产业扩面转型发展,积极推进创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二、“带薪在岗实训”计划

(一)实训计划。

1.实训对象:年龄在18-50周岁的贫困对象。

2.实训工种:拉面店跑堂、拉面匠。

3.实训时间:一年。

4.实训地点:全国各地化隆籍老板开办的拉面实体店。

5.实训人数:5000人(其中2016年1000人)。

(二)实训程序。

1.贫困村由第一书记直接负责,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村委会负责将有意愿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的基本信息于3月10日前上报到乡镇予以确认;非贫困村由村委会负责,将有意愿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的基本信息(附表二)于3月10日前上报到乡镇予以确认。

2.由乡镇主管乡镇长负责,将本乡镇有意愿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基本信息(附表二、表三)审核汇总后于3月15日前上报县就业局。

3.由县就业局负责,将全县有意愿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的基本信息复核后提供给拉面电商服务中心;由各驻外办事处负责,联系拉面实体店搜集用工信息,汇总后提供给拉面电商服务中心。

4.由拉面电商服务中心负责,将拉面实体店用工信息和全县有意愿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基本信息于4月1日前录入拉面数据库,并对拉面店用工需求与贫困对象信息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后,拉面店老板与培训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带薪在岗实训”用工协议,拉面店老板负责对贫困对象进行一年以内的“带薪在岗实训”。

5.贫困对象“带薪在岗实训”满一年,经评定合格后,由县就业局发放拉面技能合格证书。

(三)实训奖励方式。

1.对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奖励10000元。其中,贫困对象到拉面店参加“带薪在岗实训”满一年的奖励5000元(奖励方式为:到拉面实体店上岗奖励1000元、满半年奖励2000元、获得拉面技能合格证书后奖励2000元);第二年继续从事拉面行业的再奖励5000元(奖励方式为:满半年奖励2000元、满一年奖励3000元)。

2.对拉面店老板奖励5000元。对贫困对象用工、实训满一年,并使其获得拉面技能合格证书的拉面店老板,每实训一个贫困对象奖励5000元。

3.对拉面师傅奖励2000元。对贫困对象进行实训,并使其获得拉面技能合格证书的拉面店拉面师傅,每实训一个贫困对象奖励2000元。

4.拉面店老板要按照市场行情给实训的贫困对象支付工资(按签订的用工协议为准),年工资不低于30000元,免费提供食宿及交通费,并给贫困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其余条件按相关行规执行。

5.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委会每推荐一名贫困对象到拉面实体店参加“带薪在岗实训”并实现上岗后,奖励工作经费500元。

6.拉面电商服务中心收集拉面实体店用工需求信息、有意愿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基本信息,建立拉面数据库,对匹配成功的“带薪在岗实训”贫困对象进行为期2天的上岗前培训,并进行网上动态管理,随时关注“带薪在岗实训”贫困对象的实训情况。对拉面电商服务中心每培训管理一名贫困对象奖励管理服务培训费1000元。

7.在化隆拉面店集中的城市,成立由驻外办事处工作人员和3名品行端正、德高望重、懂拉面技能的拉面店老板组成拉面技能评定小组,按照县上统一制定的拉面技能评定标准,对各城市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进行考核评定,并发放拉面技能合格证书。对评定小组每评定一人奖励评审费1000元。

8.所在城市有“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的办事处,要不定期对贫困对象“带薪在岗实训”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建立贫困对象档案资料。对驻外办事处每管理一名贫困对象奖励工作经费500元。

三、扶持开办“扶贫拉面店”计划

(一)扶持对象。

1.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均能申请开办“扶贫拉面店”。

2.“带薪在岗实训”期间提前拿到拉面技能合格证书并有条件开办“扶贫拉面店”的。

(二)扶持办法。

1.对有意愿开办拉面店的贫困对象,政府给予“扶贫拉面店”开办扶持资金1-2万元。

2.对参加“带薪在岗实训”满一年以上,掌握拉面技能后被银行评定为信用户,并有意愿开办拉面店的贫困对象给予5万元的信用贷款,由县扶贫局给予三年全额贴息。

3.凡开办的“扶贫拉面店”完成选址,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店面转让合同,经所在地驻外办事处确认后,予以发放扶持资金及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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